2月25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细化任务方案》(以下简称《细化方案》)内容。
《细化方案》以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升级、提升全流程网上服务水平为统领,聚焦重点攻坚任务,突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分5个部分提出32项硬核措施。
为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全区公安机关将持续提升线上服务水平,推动“不见面审批”改革,实现公安政务事项100%“一网通办”、100%“全程网办”、100%“掌上办”;执行全区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监督评价标准,推进“全区通办”;出台内蒙古公安机关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更广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电子证照互认互信。提升线下服务水平,推广“一站式”派出所政务服务模式,让更多简单高频业务延伸至派出所办理;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00%(有特殊审批要求的除外)事项在窗口办理“只跑一次”。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倒逼公安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此外,全区公安机关还将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落地实施“证照分离”12项改革;建立城市交通数据综合信息平台,改善城市道路拥堵情况,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完善涉及市场主体案件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日报 记者 陈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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