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财政局在落实上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6970万元的基础上,本级预算同步安排配套补助资金2762万元,两项合计1.97亿元全部拨付至各旗县区,并将通过“一卡通”专户发放到牧民手中。
据了解,从2016年起,国家实施了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核定我市补助面积2630.9万亩,补助标准为7.5元/亩·年。我市通过向上级争取和市本级自筹等方式筹措补奖资金,近几年及时足额落实补奖政策。2016-2020年,我市累计拨付补奖资金9.85亿元,受益农牧民累计达47.5万人次,人均政策性增收达1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与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督促各旗县区严格按照包头市批复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发放工作,确保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包头日报 记者 张海芳)
据了解,从2016年起,国家实施了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核定我市补助面积2630.9万亩,补助标准为7.5元/亩·年。我市通过向上级争取和市本级自筹等方式筹措补奖资金,近几年及时足额落实补奖政策。2016-2020年,我市累计拨付补奖资金9.85亿元,受益农牧民累计达47.5万人次,人均政策性增收达1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与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督促各旗县区严格按照包头市批复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发放工作,确保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包头日报 记者 张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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